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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住绿水青山就是守住金山银山。公益诉讼的定位不是在法庭上争输赢,而是聚焦公共利益的保护,环境公益诉讼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保护民众切身利益,实现双赢多赢。”近日,全国律协环境资源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主任郑世红,在就所代理的贵州省内首例关于长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的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调解结案后被告整改落实情况,参与实地查看时说。
在该件环境公益诉讼案各项相关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从第53个世界地球日成功立案,到多次赴涉事水域调查取证;从庭审现场提出整改等诉求,到磋商签订《调解协议》;从现场了解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情况等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到助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郑世红律师坚决“亮剑”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这只是贵州律师执“法治之笔”,奋力书写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绿色答卷”的一个缩影。
两山排闼送青来。贵州律师始终以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之墙”作为重大担当,以法治力量协同推进“生态大保护”,助力推动统筹跨境跨流域共防共治、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党委的安排部署,贵州省律师行业在促进节能减排、强化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方面,推出一系列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暖心举措。
贵州律师一路实践、一路探索,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奋力谱写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新篇章。
01
强筋健骨 着力锻造法治铁军
2014年7月24日,贵州省司法厅、环境保护厅联合下文成立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由贵州省三十五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的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
2016年12月8日,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国务委员谌贻琴作出批示:“省司法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组织律师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望再接再励,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7年6月10日,贵阳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揭牌,这是全国首家由专业机构发起成立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
2019年4月1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行战略合作签署仪式,共同成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当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受邀,就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前瞻,在省律协作专题讲座。
2021年5月,第五届中国律界公益法律服务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论坛上,郑世红律师同与会专家,共话专业公益如何参与社会治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打造高素质律师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培养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发挥职能优势、提升执业水平,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贵州律协生态文明专委会结合委员各自执业情况和专业特长,扎实推进业务建设和实务研究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该专委会始终坚持“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的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法,不仅制定培训计划、开设培训课程,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答疑解惑,助力委员提升职业技能,加快律师队伍人才建设,还通过“法治论坛”、“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委员成长提供学习资源和平台。
贵州省律师行业还依托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律师,接受NGO、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生态环境纠纷,接受政府部门邀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定、就政策实施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等相关工作;依托贵阳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贵州实践与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之间的结合、中国特色的传统经验与现代元素之间的结合,三个方面的创新;依托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申请和承担贵州省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法治项目和课题,以“三轮驱动”之势,辅以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历年来“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跑出用法治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加速度”。
贵州律师作为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专业服务团队,正不断成长为一支生态环保法治铁军,努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创新和完善生态法治体系,为实现“绿色化”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02
利剑出鞘 依法维护民生福祉
2016年年底,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郑世红以及专家陈小平等律师,主持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贵州律师及法治领域专家学者围绕磋商制度进行集中攻关。最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赔偿义务人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仅是贵州律师以法律利剑斩断污染,维护民生福祉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全国首例获得胜诉判决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中,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白敏和郑世红律师努力实现以河为媒,营造优美人文居住环境;在贵州省首例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虹和郑世红律师助力把生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筑牢长江流域绿色生态屏障;在贵阳小坪坝河污染公益诉讼案中,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律师王海蓉和郑世红律师围绕服务保障全省生态保护工作大局,用“律师蓝”为“生态绿”擦亮法治底色;在剑河鹅掌楸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中,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雪和郑世红律师引导当事人努力寻求损害最小化的生态修复方案,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二者的关系;在某化肥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中,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倪伟综合整改情况、实际困难等因素,助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效途径。
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贵州律师已办理30余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贵州律师把参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置于服务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全局中思考谋划,以践行新时代律师初心使命为切入点,积极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职责使命。
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贵州律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集中攻克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一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科学部署、有力指导下,贵州律师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助力构筑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以律师力量守护“生态绿”。
03
久久为功 以法守护绿水青山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包含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贵州律师积极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的,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位列贵州省上榜的30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每一个成果、每一项工作、每一次付出,都是贵州律师为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方案”贡献的“法律智慧”。
为助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贵州律师还积极参与《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茅台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古树大树名木保护条例》《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多个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务实的建议,把环境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反映到立法当中,助力制定“结合本地实际、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为满足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法律服务需求,贵州律协不仅致力于不断扩展律师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和服务功能,号召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地方立法、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还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和相关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提高专业化意识和专业服务水平。
2022年6月17日,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上,贵州律师同与会专家共话,植物品种权保护对于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作用;2022年6月1日,在“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上,来自司法、行政、环保组织、律师等领域的相关人士,共话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相关问题;2021年7月,在由贵州律协生态文明专委会参与承办的2021生态文明国际论坛上,国内外专家共话生物多样性保护;2019年11月,川渝贵三地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签订《“川渝贵”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能源律师战略合作协议》……
贵州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和实践优势,不断改进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方法,擎起法治利剑向三大污染开战,助力构建完备的符合贵州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努力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长征已经开启,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擘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贵州律师将继续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厚积生态文明法治势能,既坚持练好“内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又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助力推动公益保护走向“大合唱”,用法治的力量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护佑美丽贵州建设展开新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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