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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7月6日讯(记者 王宏)中高收入群体注意了,税优大礼包来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今后投保惠民保、百万医疗、重疾险都有望税前抵扣。
税优健康险是我国首个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个人商业健康险产品,2016年试点,2017年推广全国。业内人士指出,《通知》包括产品扩容,保障范围扩容,取消标准化条款,有助于税优健康险市场做大,期待加大税收支持力度。此外,税优商业健康险有利于吸引中高端消费人群,监管则表示将指导人身保险公司抓紧推出相关产品。
做大税优健康险市场 有望改变“叫好不叫座”局面
(相关资料图)
税优健康险是我国首个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个人商业健康险产品,2016年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范围。尽管税优健康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明显低于市场预期,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业内人士认为,针对税优健康险的政策应该进一步优化,此次《通知》拟进行多项政策优化,有助于税优健康险市场做大,但仍需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镁信健康方面对财联社记者分析称,《通知》亮点在于:产品扩容,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保障人群扩容;在既往症人群方面,《通知》拟定保险公司可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同时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可以为投保人本人,也可以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保障范围扩容,医疗险方面进一步延伸至既往症人群,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或进行责任除外。长护险方面鼓励开发针对老年人群、既往症人群等特殊人群的产品,鼓励开发能满足在职人群终身保障需求的产品,探索提供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的支付方式。疾病保险方面,鼓励开发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产品,加强与健康管理的融合,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通知》还取消了标准化条款,在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的同时将不再对税优健康险产品出台“标准化条款”,除对承保既往症人群的要求外,将产品设计交给市场主体,允许保险公司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开发保额适度、价格适中、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的税优健康险产品,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不足时返还保费。
划定参与险企门槛 税优更吸引中高端消费人群
《通知》指出,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负责建设、运营、维护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该平台为适用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识别码与保险合同相互独立。
《通知》还划定了开展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人身险公司的门槛,要求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对接。
此外,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制。
兰迪律所合伙人陈禹彦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通知》对参与险企的资本充足率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整体而言,税优商业健康险有利于吸引中高端消费人群,这些人群消费能力高,偏好税收抵扣。
但陈禹彦也提醒到,这个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的是对投保人的提示和说明,像商业养老险一样,很多业务员在营销的时候过于强调税前抵扣避税,实际上对消费者更重要的是对重要条款、利率、投资保障收益率的告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方面表示,未来将指导人身保险公司抓紧推出相关产品;督促人身保险公司提高专业能力,加大人才队伍、信息系统建设等资源投入,确保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通知》释放的利好,已经有机构跃跃欲试。镁信健康方面则表示,医疗险层面将坚持在带病体领域的不断探索,为百姓提供普惠的保险方案。长期护理险层面将尝试探索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老年人群、带病体人群提供普惠的保险产品。疾病保险层面将尝试在单病种领域建立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对疾病的预防、治疗以及康复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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