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施丹莹 贾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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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为我们讨回了欠款,有了你们的保障,生活也有了盼头!”前段时间,慈溪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接到了一通电话,电话来自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的当事人。此前,包括该当事人在内的5人在一起涉企案件中遭遇债款追不回的窘境,该当事人更是身患重病急需钱款医治,该院办案检察官“简案不简办”,多方奔走,通过检察和解成功追赃挽损200余万元,缓解当事人困境,受到群众点赞。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该院全面落实省委“一号改革工程”“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切实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2021年至今,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累计追赃挽损金额达到了2500余万元,用司法服务的力度和温度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热度”。
数字办案联字诀
办案挽损齐并进
追赃挽损工作,是办理经济类案件的重点,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深知,百姓和企业最关心的就是钱款去向,损失能不能挽回。
如何啃下这块“硬骨头”?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突出追赃挽损“联”字工作理念,一方面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彻查全部涉案财产情况;另一方面,在审判执行监督工作中,通过数字化办案提升办案质效。
在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虚假诉讼案中,当事人余某等人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后该建筑公司破产。为追索分包工程款,余某利用“农民工工资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虚构了几十名“农民工”身份信息,以农民工的名义起诉该建筑公司,将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分包工程款转变为劳动报酬,拿到了400余万元的执行款。而原本,这笔钱应该首先受偿于我市一家民营企业。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大数据联动,对案件中的几十名“农民工”身份信息和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检索,发现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施工时间、施工地点与“农民工”们的时空轨迹相冲突,判断存在利用劳动报酬优先受偿权进行虚假诉讼的嫌疑,遂提出监督意见,最大程度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
此外,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还根据该院出台的涉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将发现的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维护营商环境的公平公正。
积案难案三步走
法结心结一起解
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重视每个司法环节的挽损可能,特别是对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支付义务的积案难案,努力向前推进一步、向深做实一分,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和解“三步走”措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企业实体权益在检察环节得到有效落实。
在办理一起热水器公司与姚某等人的合同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热水器公司的负责人为追讨货款已经走了十年的诉讼程序,虽然赢了诉讼,但判决仍然没有执行到位。原来,十年前,姚某等人向该热水器公司订购了价值50万元的货物,公司按约发货后,姚某等人却迟迟未能支付货款。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姚某等人虽然当时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坚称自己只是‘中间人’,货物发给了其他工厂;而热水器公司则认为,自己是和姚某等人签的协议,货款应由姚某等人支付。”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情况,发现姚某有个心结:“因为银行卡被冻结,姚某无法给未成年的儿子汇生活费。”于是,承办检察官一方面通过公开听证,消除姚某等人对法律规定的疑惑,另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第一期货款到账后,热水器公司也向法院提交了解除冻结措施的申请,姚某的“心结”也终于解开了。
探索司法最优解
法理人情都兼顾
在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中,该院民事检察部门除了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外,还一体化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等涉民刑事案件,通过创新“刑民一体”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摒弃“就案办案”“一刀切”的惯性思维,从服务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角度出发,结合诉讼进度、退赃退赔情况,确立了追赃挽损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适时变更强制措施。
在某鞋业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中,鞋业公司负责人胡某不仅拒不执行判决,还擅自撕毁工厂封条进行产品生产。承办检察官以矛盾化解和追赃挽损为依托,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势,通过多次调查及调阅该鞋业公司账单及银行流水发现,该厂近年来基本处于盈利状态,只是因为资金链一时断裂无法进行赔偿。根据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对胡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指导涉案公司制定赔偿方案,让公司得以继续生产经营以偿还债务,最终胡某一方履行全部和解协议466万元,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达到案件办理的“最优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民事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相关工作,用心用情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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