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7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19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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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4日
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标志性行动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
到2023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所有设区的市守住不退回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的底线,25家钢铁企业以及其他重点行业35家重点企业完成环保绩效创A。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国省考断面消除Ⅴ类,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白洋淀水质巩固保持Ⅲ类。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全国领先。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展开。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深入开展,白洋淀鸟类栖息地管理监测机制初步建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新增4家以上,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提升。碳资产价值核算方法学开发种类达到20个以上,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种类进一步拓展。
到2025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全面完成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7个重点行业265家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创A。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2%,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Ⅴ类,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白洋淀水质稳定保持Ⅲ类。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100%,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100%,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1%以下。石家庄、唐山、保定、衡水市和雄安新区“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全省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白洋淀全域鸟类栖息地管理监测体制持续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4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价值实现规模进一步扩大。配置科学、运转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全面建成。
到2027年,生态环境治理达到新高度,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基本建成。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在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基础上巩固提升,城市环境洁净度和城市竞争力显著提高,7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创A全部完成,全省工业企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力争达到85%,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Ⅴ类,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白洋淀水质保持Ⅲ类并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建成全国美丽河湖。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稳居全国前列,旅游旺季北戴河国考入海河流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近岸海域K视帕急壤�100%、主要浴场海水水质稳定保持一类,沿海区域分批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基本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累计创建20家以上,全面完成36个自然保护区、144个县生物多样性调查,白洋淀、张承坝上地区、燕山—太行山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显著改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碳排放资产化制度初步建立,碳排放、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加成熟,生态环境要素配置作用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行动。加强重点城市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解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化石、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等结构性污染问题,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推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境容量相匹配。开展城市污染治理挖潜行动,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协同增效,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等重点污染物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细颗粒物(PM2.5)达标和重污染天气消除行动。统筹节能、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抑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挖潜攻坚。建立“三线一单”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优化。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7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1900万千瓦。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0%左右。加强柴油车治理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行动。深入推进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到2024年44家钢铁企业完成创A。全面开展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建立“一个行业一个创A标准、一套技术指南、一套政策支持体系、一张创A时间表,一个企业一个具体实施方案”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清洁能源货车替代。强化政策激励,落实激励性绩效分级、绿色信贷、财税资金等支持措施。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先进适用环保技术研发应用。(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四)实施地表水环境治理行动。围绕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养区、环渤海、冀中南、大运河等区域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强化工业、农业节水,合理建设再生水管网,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等湿地保护,推进察汗淖尔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恢复水生植被生物,开展重要水体“水下森林”建设试点。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快消除冀中南区域国省考Ⅴ类断面。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为节点推进人工湿地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实施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破损修复。完善城镇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和草原局)